河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大宗物料门禁系统安装的通知——郑州车牌识别公司

  河南元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2-31 10:48:53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有效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等部委《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 2018 )179号×河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轶豫环攻坚办[ 2019]26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 2019]648号)要求,经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在全省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推广建设车辆门禁监控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门禁监控系统建设

    (一)建设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开发市级及企业车辆门禁监控系统软件和手机APP管理软件。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可自行开发门禁监控系统软件,也可使用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市级及企业监控系统软件,并于201 91 130日前完成市级车辆门禁监控系统平台建设。

    (二)建设企业门禁监控系统。各省辖市负责按照《河南省重点用车企业清单》(登录公共邮箱下载,  邮箱:hnscycgjz@163.com,密码:66309093),组织企业加快建设车辆

门禁监控系统,于20 1 91 130日前建设完成,并于市级监控平台联网。相关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请参照《河南省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管控门禁系统建设要求》(详见附件)、《河南省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管控门禁系统联网规范(试行)登录公共邮箱下载,邮箱:hnscycgjz@163com,密码:66309093)执行,监控视频存储系统要确保视频数据至少存储1 2个月以上。

    二、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对未安装门禁监控系统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各地应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阶段排放标准;加密对矿山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入户监督抽测频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停驶高排放车辆的企业,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三、逐步扩大门禁监控系统安装范围

    各地结合实际,在《河南省重点用车企业清单》基础上,对其他日进出车辆1 0辆次以上的大宗物料运输类企业,特别是仓储运输、化学原料制造、矿山(含煤矿)、洗煤厂、城市物流配送企业、邮政等单位,或者其所属车辆需要长时间在城市建成区内频繁行驶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确定需要补充安装监控门禁系统企业,20 191210日前,完成上述行业企业筛查并补充完善《河南省重点用车企业清单》,201 91 230日前,完成筛查补充企业门禁系统安装任务。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实施车辆分类管控。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辖区内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产品、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单位以及企业使用的省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进行筛查登记,利用平台APP软件审核豁免车辆信息,并将审核信息及时列入门禁监控平台白名单。重点用车企业应提前核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使用车辆信息(特别是外省车辆信息),通过车辆门禁监控系统客户端,如实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车牌号码、车辆型号、注册登记日期等内容,由系统自动识别车辆排放阶段,并将车辆分类纳入管控豁免或者管控预警名单。省生态环境厅将全

省柴油车清单按排放阶段分类后录入河南省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管控门禁系统管控预警名单,并提供市级及企业平台查询接口,方便企业门禁管控系统快速识别省内车辆排放阶段情况,实现分类管控预警。

    (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重点用车企业开展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管控门禁平台及APP软件平台应用培训,指导相关行业部门、重点用车企业开展业务审核、督导检查以及管控门禁应用工作。